2025-01-03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涧西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院,邮编471000。各专业所在校区,详见学校官网。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对象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