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和倡导第三章保障和监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倡导绿色环保,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四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范与倡导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统筹推进相结合、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计划;(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三)组织开展文明行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