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16 作者:浏览次数:18 分享至: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7/16

一、全院各级领导,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并纳入主要领导任期、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目标之中。
二、建立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由院领导分工负责,并做到人员措施经费落实,充分发挥作用。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布置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活动。
四、学院每年度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我院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学院法人代表是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院、系(部)两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各项防范措施分解落实到处室、系(部)、班(组)、人员。
六、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定期对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同师生的责、权、利、誉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发文部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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