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浏览次数:1 分享至: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学术著作类;

(二) 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创新服务平台类;

(三) 科研成果类;

(四) 科技发明及应用性成果奖励。

二、申报原则:

(一)各类奖励适用于我院教职工为主要完成人且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注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名称,未注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不享受相应的奖励。本办法同样适用于柔性引进人员及兼职教科研人员。

(二)各类成果管理单位必须是党政有关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且经学院组织申报或经备案批准申报的,否则不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 请各位老师按照《科研奖励申报支撑材料表》(附件1)的内容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并填写相关科研类别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附件2)。准备完成后,将相关支撑材料和汇总表提交给本院(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如资料不齐,不认定相关科研业绩。(已通过2020年度科研绩效认定提供过材料的奖励申报不再提供支撑材料,仅填写汇总表)

(三)科研秘书为本学院(部)科研奖励申报统计的审核人和申报人,负责审核教师相关科研奖励申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院(部)教师科研奖励汇总后,由院(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报送科研外事处。科研奖励申报由院(部)统一申报,科研外事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五) 请各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本院(部)纸质版《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签字盖章)与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外事处,并将电子版《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lzkeyanchu@126.com。

科研外事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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