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作者:浏览次数:0 分享至:

洛阳市筑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ZB-2019-114号;

1.3资金来源:成交单位投资;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内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7栋公寓楼,每栋公寓楼共6层(每栋学生公寓设有洗衣房12间)。根据洗衣房布局,设计和安装满足学生使用数量的自助洗衣机。

1.7服务期限:经营时限为5年;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管理费:每年向学校缴纳不低于5%的洗衣服务年营业收入(不含水电费)作为管理费。

1.10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磋商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0年08月13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215号瑞泽大厦2楼开标室

四、磋商小组人员名单

    陈永岭 (组长)、 陈永红、徐玉梅。

五:成交单位信息

成交人:吴江市紫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5年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所投产品名称及型号:海信品牌商用自助滚筒洗衣机XQG80-T1201F

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东路南侧

2017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联系人

电话

服务评价

1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

253.48

2018.2.5至2023.2.4

安徽财经大学

杨杰

0552-3176767

2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


2019.9.1   至2022.7.15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李财富

0551-65127392

3

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投放服务项目


2018.7.27   至2021.7.26

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

高跃峰

0551-65274707

4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云潭校区自助洗衣机合作项目


2018.10.1   至2021.9.30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云潭校区

李皖

0851-86867111

5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自助洗衣机合作项目


2018.3.1   至

2022.3.1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张杰

0513-85960968

6

武汉轻工大学共享型智能洗衣机合作项目


2018.9.1 至

2021.8.31

武汉轻工大学

刘老师

027-83928885

7

扬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


2018.7.7 至

2023.7.6

扬州市职业大学

华老师

0514-87697153

8

长春大学学生公寓自助式洗衣服务项目


2018.4.28 至

2021.4.27

长春大学

马东涛

0431-85250087

六、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发布。

七、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八、其他:其中无锡思迈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百支溪商贸有限公司未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海南对角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经审计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西安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翰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3项规定,以上五家未通过初步评审。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采购人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364389994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筑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217号瑞泽大厦420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5552317

邮箱:lyzb420@163.com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磋商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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