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报备及报告工作流程
一、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工作流程
1.报备前认真学习《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洛职纪【2019】2号)。
2.在操办婚嫁事宜5个工作日前,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备案表》(见校园网纪检监察主页“文件下载”栏),同时做出廉政承诺,经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纪委、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纪检监察审计处监察室报备,并领取廉洁自律提示函。
3.操办丧葬事宜应在操办前通过电话按程序口头报备,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4.婚丧嫁娶事宜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报告表》(见校园网纪检监察主页“文件下载”栏),经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到纪检监察审计处报备。
二、科级干部、一般党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事宜
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参照前款要求,履行事先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制度。一般党员干部向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告,科级党员干部同时向院纪委报告,并报纪检监察审计处报备,并领取廉洁自律提示函。事后统一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报告表》,遵照前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