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8年2月已通过遴选的方式,优选了服务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的十家代理机构并已在学院官网公示。
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PPP社会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优选的方式,选定了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此项目,并经学院有关会议研究审议同意。该招标代理公司已对该项目招标内容开展了部分工作,各方面表现均符合学院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要求。
鉴于以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并通过学院党委会同意,将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增补到服务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库。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