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段时期以来,我院各校区内不断出现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对我院师生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为保证师生的安全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现对清理校园内流浪狗、流浪猫提出如下要求:
一、限期自行清理。各单位从即日起,通知本部门所有职工和学生及各类在校工作人员,凡是在校园内喂养的狗和猫勿必于11月8日前从校园内带走,并确保今后不再带入校园。
二、学院清理阶段。从11月8日开始,凡校园内的狗和猫将视为流浪狗、流浪猫,学院将邀请公安或消防部门对各校区内的狗、猫进行清理。如遇个人喂养的狗、猫被清理,责任完全由喂养人承担。
三、保持阶段。校园内的狗、猫清理后,任何人不得再将狗、猫等宠物带入校内,校园内如若发现狗、猫等宠物,将视为无主宠物处理,责任由带入人负责。
保卫处
2017年11月1日
发文部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