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市级政府采购业务要领:
手续资料,完善齐备;认真填报,自检核对;
批复意见,认真解读;联系方式,手机最好;
有误退回,误事误时;正确无误,才能成功!
重要提示:涉密项目的合同公告,请务必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办理:
(文件摘要)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采购合同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以下格式文本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2016年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指南
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流程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名单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包括附件1、2、3和《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统一服务承诺》)
非招标采购方式申请书模板
采购单位委派采购代表授权书模板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单(货物类)模板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单(工程类)模板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单(服务类)模板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申请及批复表(重新采购)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申请及批复表(废标后需公示的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申请及批复表(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要点及模板
政府采购直接单一来源采购申报要点及模板
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模板
自行采购项目专家抽取申请表
自行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模板
自行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模板
采购单位对社会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代理业务服务情况评价表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范本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验收报告模板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范本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验收报告及公告模板
《洛阳市市直单位申报采购公务用车信息表》
《“三公经费”压减和控制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范围
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20万元(含)以上服务(除定点采购项目外)、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预算金额应包括预装微软Win7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价款,并要求供应商在合同或发票中必须注明预装微软Win7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采购网络类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先报经市智慧办同意,重点或重大信息化项目应由市智慧办组织专家论证。办公地点:市发改委办公楼3楼312室,联系电话:65957396。
网上申报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应与实际采购内容相符;
二、应注明资金来源明细,如资金科目名称、市级财政拨款(投资)多少或比例,中央或省财政拨款(投资)多少或比例;
三、货物类项目网上申报时,应经市财政局资产科网上审核。若未经资产科审核而退回重新申报时,无须再选择资金管理科室审核,可直接选择提请资产科审核即可。
四、选择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采购单位应与代理机构签订《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及其附件2一并上传至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计划管理模块。
五、如果你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无法选取,可能是该代理机构发生某些情况。
特别说明:
1)项目须经发改等部门核准、审批的,应将发改等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原件电子扫描件同时上传至“计划管理”模块。此类项目其子项目,一般应委托同一个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
2)同一时期招标采购的同类项目、或可以由同类专家评标的项目,可以打包同时申报采购计划,以提高采购效率,加快项目进度。
3)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前需要向市智慧办、发改委、住建委、交通局和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应按其规定报备。
非招标采购方式申请
预算金额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工程项目(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规范非招标采购的意见》(洛财购〔2015〕6号)办理报批手续(可参考非招标采购方式申请书模板)。具体是:
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方式申请的程序是:
(一)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50万元—200万元以下,绿色通道,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申请;
(二)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3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00万元—300万元以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市财政局申请;
(三)300万元(含)以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项目主管市领导申请。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向特定或指定供应商采购的,申请的程序是:
(一)100万元以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项目主管市领导申请;
(二)100万元—300万元以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项目主管市领导申请,还需报常务副市长批准;
(三)300万元(含)以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市政府申请,由项目主管市领导召集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审签后,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决定。
附与该申请事项相关的文件、批示或资料.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种情形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10条情形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单位应先组织专家论证,并网上公示专家论证意见和技术参数清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下同)批准方可进行采购。(进口产品和单一来源和的申报要点和模板,均可以从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代理机构的选择
报市政府批准,洛阳市市本级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将部分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可以将允许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自主选择委托其代理。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其联系方式详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栏。
一、代理机构代理的业务范围
代理机构代理的具体业务范围是除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业务范围之外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1.预算金额2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和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20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
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也可以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
二、代理机构可代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关于其资质的规定是: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其中工程本身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下同)。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额1亿元(含)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含)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额2亿元人民币(含)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特别说明:预备级、乙级应严格按本机构的资质级别承揽项目代理业务,不得承揽项目总投资额超过本机构资质范围的项目,包括其中子项目的代理业务。
项目包括其中的子项目,一般应委托同一家代理机构代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具有相应代理资格的洛阳市市级代理机构中自主选择。如果你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无法选取,可能是该代理机构发生某些状况。
(二)各代理机构应按照与采购单位签署的《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及其附件1、2、3,以及签署的《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统一服务承诺》做好代理服务工作。
(三)凡应进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的、由代理机构代理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和中标人无须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和评标专家劳务交通费,由市财政拨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四)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填报《采购单位对社会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代理业务服务情况评价表》,将该表电子表报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邮箱cgdwpjb@163.com(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栏下载表样)。
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
一、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代理机构代理的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分散采购项目,必须进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
二、除机密级(含)以上采购项目外,经市财政局批准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预算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必须进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采购。
自行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除涉密项目外,经市财政局批准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作为附件同时公告)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公告,公告标题应与项目申报时的名称衔接(自行采购公告模板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须经法律审核并公告
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应经本部门(单位)法制机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律师)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日期,并盖法律审核章)。律师个人审核的,须律师签名和审核日期,并上传律师证扫描件。
经法律审核后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原件(可以打包为压缩文件上传),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扫描上传至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验收公告—合同公告”栏向社会公开。
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可从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栏下载。合同盖章,甲方(采购单位)应为本单位公章(不可以是采购单位内设科室章),乙方应为中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3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的通知》(洛政法〔2013〕23号)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6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洛财购〔2016〕1号)
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结果公告
除涉密项目外,经市财政局批准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栏公告,公告标题应与项目申报时的名称衔接。(自行采购结果公告模板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除涉密项目外,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全部原件电子扫描件(可以打包为压缩文件上传)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验收公告—合同公告”栏公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范本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特别说明: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报告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验收公告—验收结果公告”栏公告(验收报告模板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合同公告标题应与项目申报时的名称衔接,名称统一为“××单位××项目采购合同”,应公告合同原件全文的电子扫描件(可以打包为压缩文件上传)。
同一个采购项目的多个标段合同一般应同时公告。
网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扫描件、影印件应信息真实,字迹清晰,字体正向,页面端正。按本文所要求的资料顺序上传扫描件,扫描件有多页的,应扫描为一个文档)
合同备案时间应是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备案时最好一次性将中标金额全款申报。
涉密项目网上合同备案时,合同文本不必上传。
一、除涉密项目外,经市财政局批准100万元以内,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本单位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2.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较多时,可只扫描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日期页);
3.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外,经市财政局批准,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本单位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3.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较多时,可只扫描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日期页);
4. 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三、经市财政局批准,由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已将采购合同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2.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较多时,可只扫描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日期页);
3.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四、经市财政局批准,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①采购单位已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对该代理机构的《采购单位对社会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代理业务服务情况评价表》(电子版报cgdwpjb@163.com邮箱);②采购单位已将采购合同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3.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较多时,可只扫描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日期页);
4. 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五、涉密项目备案时只需上传:
本单位或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六、经市财政局批准自行分散采购的汽车,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本单位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2.购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4.价格承诺。在河南省财政厅统一协议供货汽车目录之外购买汽车的,供应商应出具证明,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七、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①采购合同已报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通过;②采购合同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模块备案时需上传:
1.采购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2.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
车辆采购
车辆的采购,须先提交经批准的车辆编制手续(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一般公务用车,财政局资产科审批执勤执法用车),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车辆审批表(《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表》或《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审批表》,本单位填报的《洛阳市市直单位申报采购公务用车信息表》,以及《“三公经费”压减和控制情况说明》。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网上申报政府采购相关手续。从省财政厅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供应商所供车型车款中选购,车辆价格为不高于省协议供货优惠价。如果所购车辆洛阳市本地供应商也有供应,且车辆价格不高于省协议供货优惠价的,可以从洛阳市供应商处采购,但洛阳市供应商须出具车价不高于省协议供货优惠价的书面承诺(同时须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确认)。
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的采购
根据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实行定点服务的通知》(洛事文〔2015〕9号)的规定,年支出20万元(含)以上的物业管理或20万元(含)以上的保安服务,应按该通知规定在已中标入选的定点服务商中自主择优确定服务商。采购单位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物业管理(或保安服务)定点服务商进行比选或谈判,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获得比服务商中标价、甚至基本价2013元/人·月更优惠的价格。采购单位与定点服务商签订的合同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后,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申报该项目采购计划(定点服务文件和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采购合同范本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市县法规制度”栏下载。)
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
服务项目的采购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直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业务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4〕2号)的规定,采购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业务,应该委托中标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定点工程造价机构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协议定点—定点服务”栏目查询)编制。采购单位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定点服务商进行比选或谈判,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获得比中标价(或优惠率)更优惠的价格。
发文部门: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