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作者:浏览次数:2 分享至:

    2014/2015学年度,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院团委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建团93周年、“五四”运动96周年之际,学院决定授予2013级大专助产2班团支部、2013级大专机械设计与制造班团支部等24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刘永银志愿服务帮帮队等6个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授予李欣遥等36名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授予李霞等138名团干部“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康佳伟等323名团员“优秀团员”称号,授予李飞越等165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赵瑞琳等50名同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新的成绩影响和带动全院广大青年学生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勇于实践,自觉奉献,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发文部门: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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